CAFC阐明如何确定“隐性”权利要求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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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2月7日,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CAFC)发布了一项先例裁决,撤销并发回重审了一项专利审判和上诉委员会(PTAB)的决定,该决定判定谷歌和Ecobee, Inc.未能证明一项气候控制系统的专利是不可专利的。CAFC籍此阐明了如何确定一法院或者PTAB已隐性解释了一项权利要求。 涉案专利为第8,498,753号美国专利。PTAB起先明确表示,其无需进行专门的权利要求解释,也没有对任何权利要求的限定作出解释。然而,PTAB随后在作出决定时认定,所争议的限定“‘列举了五个不同的输入作为确认时间的至少部分依据’,而这因此要求每个该等输入均为计算‘所述目标时间之前的第一时间’的不同组成部分”。PTAB进一步确定,“所指称的权利要求中没有任何内容表明一项数据可以用于满足多个输入”,因此驳回了谷歌的不可专利性的理论,该理论认为“案涉专利的权利要求‘并未使用五个不同输入中的每一个’,而是重复计算一个输入,从而使用‘一个或多个所述结构的热性能值’以满足第[i]和第[iii]项输入”。 在驳回PTAB的分析结果时,CAFC首先表示,为了确定是否发生了权利要求解释,“关注审裁组的分析结果是有帮助的”。CAFC表示,PTAB关于其未进行权利要求解释的声明对于是否实际发生了权利要求的解释不是决定性的,并且CAFC同意谷歌在上诉中的观点,即PTAB对争议限定的评价等同于进行了权利要求的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