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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ta在“∞”商标被指控侵权诉讼中获胜
还记得我们在《域外IP资讯》第10期中与大家分享过的“瑞士Dfinity就‘∞’标志起诉Meta”吗? 在Dfinity提起诉讼六个月后,位于旧金山的联邦法院发现,鉴于Meta无限符号“∞”的设计和目标受众与总部位于瑞士的区块链非营利组织Dfinity基金会无限符号标志的不同,它们不太可能引起消费者的混淆。Dfinity拥有两个无限符号标志的商标(一个是彩虹色的,一个是黑白的),它认为Meta的标志与自己的标志混淆性地相似,而且这家科技巨头有计划将区块链技术集成到其业务中,这将增加消费者混淆的可能性。联邦法院认为,Dfinity的彩虹标志与Meta的标志不够相似,这两个标志有不同的形状,Meta的标志通常是蓝色的,这与Dfinity的多色和无色标志不同。法院补充道,Dfinity的用户是“精通技术的开发人员”,他们会“被一个标志,尤其还是一个在关键方面并不相似的标志所欺骗”,这“令人难以置信”。 由此看来,从主张无限符号混淆可能性的角度,Dfinity在本案中很难获得法院的支持了,不过它可以修改自己的诉讼请求。如俄克拉荷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Jon J Lee所认为的,“Dfinity”这个单词才是Dfinity注册商标中最显著的部分,假使Meta为其品牌采用了一个类似的名字,如“Sfinity”、“Mfinity”等等,那么Dfinity主张Meta侵权的依据将会更加有力。 目前,Dfinity和Meta对于法院作出的评判都没有回应媒体的置评请求,未来Dfinity将如何主张权利,Meta将如何防守,我们可以继续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