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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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国家对“走出去”的大力鼓励,企业出海步伐不断加大,近一年来,新老客户出海投资意愿尤其高涨,我们在服务过程中明显感受到企业对境外投资方面的法律需求与日俱增。不过,出海投资毕竟是为未来布局,而存量涉外案件是否得以妥善解决、是否可以顺利回款,依然是企业当下降本增效的重要途径之一。
不得不承认,随着我国企业涉外纠纷预防能力和国际贸易话语权的增强,我国企业已有意识和能力通过对合同争议解决条款的把控,将争议解决方式约定为更适合解决跨境争议的仲裁,且将仲裁机构选定为我国境内的仲裁机构,并将准据法(Governing Law/Applicable law)约定为中国法(通常不含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下同)。只是,此举通常仅能解决涉外纠纷的境内部分,在对方为境外当事人且主要营业地、资产均位于境外时,涉外纠纷的境外部分显得尤为关键。对当事人而言,我国仲裁裁决得到境外法院承认和执行的可能性、程序及所花费的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是衡量是否值得启动涉外纠纷境外部分的重要考虑因素。
近期,我们遇到较多与此有关的案件(如某客户已取得胜诉的仲裁裁决,拟申请该仲裁裁决在菲律宾的承认与执行),恰好借此机会,以菲律宾共和国(Republic of the Philippines,以下简称“菲律宾”)为例,向大家简单介绍境外仲裁裁决在菲律宾的承认和执行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