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中国海警局联合印发通知,开展为期6个月的打击整治盗采海砂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惩治涉砂违法犯罪活动。
6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国海警局发布《依法打击涉海砂违法犯罪座谈会纪要》(以下简称《纪要》),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国海警局同步印发“王某明等4人非法采矿案”等5件案例作为办理海上非法采砂相关犯罪典型案例,供参考借鉴。
笔者此前办理的多起盗采海砂涉嫌非法采矿罪案件中,法院主要适用《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及2016年12月01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的相关规定作出判决,《纪要》的发布,为司法机关办理盗采海砂违法犯罪案件提供了更为详细的指引和依据。